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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7日下发的《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实施<婚姻法>的暂行意见》(沪高法【2001】263号)第27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性质是否具有特定的人...[+查看详情]
2021.02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查看详情]
2021.02
在离婚案件中,采取两步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比较科学:第一步,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第二步,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笔债务只有经得起这两步检验,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查看详情]
2021.02
核心内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若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或者夫妻共享了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则该债务一般视为共同债务,否则,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下面,法务之家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查看详情]
2021.02
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不仅关系到离婚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和责任,还关系到第三人即债权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一般来讲,我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这就使得夫妻双方内部财产关系变动以及...[+查看详情]
2021.02
笔者认为,首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对登记在主债务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可以执行,配偶提出异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其诉讼救济权,逾期不行使诉权的,继续执行;其次,对登记在担保人配偶名...[+查看详情]
2021.02
在离婚案件中,采取两步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比较科学:第一步,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第二步,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笔债务只有经得起这两步检验,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查看详情]
2021.02
从产权归属上看,父母为其子女买房,这种情况下儿媳或女婿可能没有所有权,但是儿媳或女婿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居住权。任何房屋所有人的配偶或家庭成员对于其房屋都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因为,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家庭关系这种共同关系...[+查看详情]
2021.02
一般而言,增值包括自然增值(也有称被动增值)和主动增值,如果物或权利价格的提升是基于人为努力而产生的,应当属于主动增值,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际上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查看详情]
2021.02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保险金能否成为受益人的既得权益,取决于保单是否持续有效或受益人是否变更等各种因素,因此,夫妻离异时,部分预期利益不能划分为夫妻共有财产。[+查看详情]
2021.02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被告不...[+查看详情]
2021.02
陕西省南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在谈婚过程中因生活琐事发生分歧,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的目的没有达到,原告和被告对此后果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诉讼中,对被告辩称的摆了两桌酒席招待原告,被告的父母给了原告600元现金,...[+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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