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0-0056-4818
微信:150-0056-4818
QQ:190-369-43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50/51楼
地铁:1/12/13号线汉中路站或1/3/4号线上海火车站站
财产分割实务:离婚时,保单及保险金是共同财产吗?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
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直接咨询问题
学习法律知识
电话:
150 0056 4818(微信同号)
邮箱:
xunshurui@yingkelawyer.com
QQ:
190369432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50/5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