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法律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150-0056-4818
当前位置:首页>>实务总结>>诉讼离婚实务
实务总结
在线咨询
联系律师

上海无忧家事服务律师网

电话:150-0056-4818

微信:150-0056-4818

QQ:190-369-43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50/51楼

地铁:1/12/13号线汉中路站或1/3/4号线上海火车站站

诉讼离婚实务

诉讼离婚实务:这些常见的家事问题 你遇到过么

新闻摘要:您好!请问您先生是上海户籍吗?若是,那么在您先生户籍所在地起诉,完全没有问题;若不是,则您需要开具您及您先生在上海生活一年以上的证明(找所在居委或物业开具),凭此证明也能在上海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实务:这些常见的家事问题 你遇到过么

1、我是美国公民,我老公是中国公民。我们在美国结婚并育有一女,目前三人都在上海,请问可以在这里离婚吗?


您好!请问您先生是上海户籍吗?若是,那么在您先生户籍所在地起诉,完全没有问题;若不是,则您需要开具您及您先生在上海生活一年以上的证明(找所在居委或物业开具),凭此证明也能在上海起诉离婚。


2、关于离婚案中涉及到房产分割和过错方的问题,想请教一下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该如何处理?谢谢。


您好!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比较复杂,产权登记情况、房产购买的时间及具体的出资情况等,都对分割结果与很大的影响。您需提供房产购买的相关细节才能针对性地回复您。一般而言,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有。


过错方的问题,若认为对方有过错需提供证据。法院认定一方存在过错的话,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及多分财产。


3、离婚案中男方有婚外情、家暴行为(现第三者已经死亡,有公安局记录在案;家暴有验伤单、公安局出警记录等)请问在判决离婚时,法院对无过错方(女方)是否有财产方面的倾斜?大概是多少?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如一方有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行为,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最后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进行判决。同时,还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主张赔偿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4、一套商品房购买时总价40万,现在市值240万。房产证上名字:父亲、母亲、孩子、爷爷四人共有(没有写清所占比例),当时出资发票为:父母各15万,孩子和爷爷各5万(购买时孩子未满18周岁,现在已经满18岁。)。请问:依照相关的法律,房产析产时四人所占比例各为多少?是按房产证算还是以实际出资份额算?需提供哪些材料?


此房为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在4人名下,由于没有约定份额,考虑到共有人之间的家庭关系,该房屋应属共同共有。析产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并考虑共有人对购房的出资及贡献大小,适当照顾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由于本案中四人出资比例并不均等,因此在析产时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贡献较大者多分。


析产诉讼时您要证明自己的购房出资,可以提供的材料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银行取款(转账)凭证等。


5、离婚案中关于孩子的生活费和抚养费问题.孩子已年满十八,大学在读。是否可以提出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怎么判定?


一般而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父母均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需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因此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已经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了,由谁承担的问题只能依靠父母双方的协商。





温馨提示:因个案以及各地不同的复杂情况,上述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案件情况,为节约时间并准确判断案件,建议您拨打专业律师咨询热线150-0056-4818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也可通过网页底部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及基本案情,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

直接咨询问题

学习法律知识

电话: 150 0056 4818(微信同号)
邮箱: xunshurui@yingkelawyer.com
QQ: 190369432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50/51楼
立即获取胜诉方案  →
Copyright © 2019 上海无忧家事服务律师网 沪ICP备16050443号-11